觀點網訊:10月29日,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00817.HK)公告,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杭州濱昂與上海金茂、杭州濱江、杭州兆瑞、杭州星煥、浙江建杭、國泰世紀及杭州富恆七家股東訂立框架協議,杭州濱昂將按照股東各方所持股權比例、根據相同的條款與條件向其分別提供貸款。
杭州濱昂由上述七方分別持有20.394%、20.008%、19.998%、9.9%、9.9%、9.9%及9.9%的股權。其中上海金茂為中國金茂的全資附屬公司;杭州濱江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SH.002244。
根據框架協議,每筆貸款的實際利率參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佈的最新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可在上下50%的範圍內浮動。框架協議有效期為三年,自2026年10月29日起生效,另行簽署的貸款協議期限不得超過該有效期。
預期框架協議有效期內,杭州濱昂合計向杭州濱江、杭州兆瑞、杭州星煥、浙江建杭、國泰世紀及杭州富恆六方提供貸款的每日最高結存餘額(包括應計利息)為人民幣27.8621億元。貸款金額與各方所持杭州濱昂的股權比例對等。
由於上述貸款每日最高結存餘額的適用百分比高於5%但低於25%,本次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構成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的規定。杭州濱昂及杭州濱鑑均為公司非重大附屬公司,杭州濱江及杭州兆瑞並非公司關連人士,交易不構成關連交易。
公告稱,杭州濱昂銷售情況良好、銷售回款充裕,中國金茂認為由其向股東提供貸款可減少現金結餘閒置、提高資金使用率,滿足集團於其他開發項目的發展及財政需要。
此外,杭州兆瑞為建發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股票代號HK.01908)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廈門市國資委;杭州濱江及杭州兆瑞的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中國金茂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