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30日,中國海外發展(00688.HK)公告,公司與中建財資管理訂立金融服務協議,期限自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中建財資管理按非獨家基準於香港向集團提供金融服務。
三類服務為資金管理服務、資金調劑服務及金融諮詢服務。資金管理服務透過專用賬戶接收及劃付集團資金,不收取服務費,集團就存放資金收取利息;金融諮詢服務不收費。
上限方面,協議有效期內集團存放於中建財資管理的資金每日最高結餘(含應計利息)不得超過人民幣10億元,該上限佔集團2025年12月31日現金及現金等值約0.97%。
定價方面,資金管理服務利率不得低於中建財資管理向中建股份及其附屬公司提供的同類利率,亦不得低於三家香港主要商業銀行向集團提供的同類利率;資金調劑服務按一般或較佳商業條款提供,不要求集團資產抵押。
關連關係方面,中建財資管理為中建股份全資附屬公司,中建股份為公司中介控股公司,中建集團為最終控股公司,協議項下交易構成持續關連交易,合併交易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低於5%。
上市規則方面,資金管理服務須遵守申報、公告及年度審閱規定,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資金調劑服務及金融諮詢服務獲全面豁免。
內控方面,公司須在首個專用賬戶開立後十個營業日內簽訂不可撤銷押記協議,確保對存放資金的優先權;年度上限使用量達到80%時觸發預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