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30日晚,蘇州清越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清越”,688496)公告稱,公司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四名責任人合計被罰2800萬元,並分別被採取3年至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查明,*ST清越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通過故意少計存貨跌價準備、虛假銷售芯片等方式,分別虛增利潤總額337.40萬元、764.53萬元、2358.16萬元,佔《招股說明書》披露各當期利潤總額的5.56%、15.58%、131.74%。證券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構成欺詐發行。

上市後公司仍持續財務造假。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通過少計存貨跌價準備、少計應收賬款減值損失、虛假銷售顯示模組、未及時對補繳稅款進行會計處理等方式繼續虛增利潤,其中虛增2022年度利潤總額4711.56萬元,佔當年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08.53%;虛增2023年上半年利潤總額4753.60萬元,佔當期半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45.10%。

處罰方面,證監會對*ST清越欺詐發行行為按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的20%處以16488萬元罰款,針對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處以700萬元罰款,兩項罰款合計17188萬元。公司IPO募集資金總額8.244億元。

責任人層面,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高裕弟被罰900萬元並採取8年市場禁入;時任常務副總經理穆欣炬被罰900萬元並採取6年市場禁入;時任財務總監、董祕張小波被罰600萬元並採取5年市場禁入;時任監事會主席、總監(管理銷售部)吳磊被罰400萬元並採取3年市場禁入。

退市方面,*ST清越因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低於1元,於2026年9月10日觸及科創板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股票自9月11日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