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 11月2日,榮盛發展一紙公告,把兩筆美元債的清償方式從還錢改成了換資產。

公告顯示,榮盛發展擬由境外全資子公司榮昌達發展(BVI)有限公司作為發行人,以純交換要約(Pure Exchange Offer)方式,用現金加境外房地產項目權益,回購並註銷持有人有效投標且被接受的美元債券。

對應化解的規模是約人民幣30億元等值的債券本金,以及這部分本金對應的利息2.9946億元。

公告同時劃了兩條界線,不以新發行債券置換舊債,不設75%以上持有人同意的門檻。

截至2026年9月29日,兩筆標的債券未償本金約8.45億美元,應付未付利息約0.89億美元。

這一次要處理的,大致是其中一半。

對價拆解

兩筆債券分別為Notes A與Notes B,存續本金2.31億美元和6.15億美元,票息均為9.5%,原本分別於2023年、2024年到期,經2023年同意徵求後統一展期至2028年3月29日。

本次擬化解的30億元等值本金,約佔8.45億美元存續本金的一半。另一半按原條款留存,到期日不變。

對價由兩塊構成,一是固定現金池3500萬至3600萬元,折美元支付,由所有被接受債券按投標金額比例分配;二是擬在英屬維爾京羣島(BVI)設立單位信託,發行合計1000萬份信託份額,底層資產是捷克項目公司的全部股權。

按公告口徑粗算,債權端是本金30億元加對應利息2.99億元,合計約33億元;對價端是現金池上限0.36億元,加項目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值1.82億元,合計約2.18億元。

兩者相除,賬面覆蓋率約6.6%。每100元債權,對應現金加資產約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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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化解債權與擬支付對價的賬面口徑對比(單位:億元)。數據來源:榮盛發展公告(臨2026-101號),觀點指數整理

這個數字要加三個註腳。

其一,3600萬元是現金池上限。若有效投標超過公司擬接受規模,按比例縮減分配,單個持有人實際獲配比例可能低於賬面。

其二,1.82億元是評估值,不是變現價。評估基準日為2026年6月30日,採用資產基礎法。資產基礎法算的是資產負債表上的淨資產重估,既不代表市場願意出多少價,也不含處置所需時間。

其三,還有一筆錢不在這2.18億元裏。公司承諾在交割日前,向持有項目權益的BVI控股公司注入等值1500萬至1600萬元的美元現金,用於支付項目公司既有負債及信託、控股公司、項目公司的運營費用。公告明確,這筆錢不直接向交換持有人分配。

兩筆現金相加,公司實際要拿出約5000萬至5200萬元。

為什麼是捷克項目?

標的資產是榮盛發展子公司持有的捷克共和國南摩拉維亞州Pasohlávky一房地產項目公司全部股權。

公告對項目現狀的表述是處於建設前階段,不產生經營性現金流;公司及發行人不再繼續開發該項目,擬由受託人聘任的外部處置管理人負責市場推廣並出售,可以賣不動產,也可以賣項目公司或控股公司股權。

一個不產生現金流的海外項目,被裝進信託、切成1000萬份,分給願意投標的債券持有人。

交易完成後,被接受的債券由境外清算機構回收註銷,抵消榮盛發展層面相應債務;持有人完成必要的信託登記,即成為信託單位持有人,憑份額取得該項目權益。

這裏的關係變化值得留意,持有人從債權人變成境外項目的受益人。前者對應還本付息的剛性義務,後者對應資產變現後的分配。

公告還顯示,信託資產由受託人及其委託的管理人負責變現和清算,信託份額不構成發行人的剛性兌付義務,其價值取決於項目未來變現。

項目本身帶有瑕疵,存在2019年土地購買協議項下的開發義務、第三方先買權及回購權等權利限制,具體以交換要約備忘錄及評估報告披露為準。

對持有人而言,兩重不確定性疊加,資產當前沒有現金流,處置要靠外部管理人找到買家;處置之前,還要先處理開發義務和優先購買權。

對價成色幾何?答案不在1.82億元的評估值裏,而在那份尚未出現的出售協議價格里。

此前不久,榮盛發展境內也在走同一條路。

10月19日,榮盛發展公告擬對四隻境內債券實施重組,發行本金總額40億元、尚未償還本金餘額38.516億元、利息約12億元,方式為部分本金以物抵債、利息豁免;抵債資產是廊坊花語城項目車位,賬面價值4704.88萬元、評估值3889.83萬元,評估減值815.05萬元。

境外用現金加信託份額,境內用現金加車位。兩次方案相隔不到一個月,共同點是都不以現金為主,都要求債權人讓渡一部分權利。

公司披露,2026年上半年完成金融債務展期4.59億元、化解本金1.55億元、經營債務化解7.06億元;2026年以來累計化解金融債務37.71億元、經營債務17.8億元。

第三次選擇

這已經是同一筆債的第三次處理。

2021年12月,榮盛發展就兩筆2022年到期的美元債發起交換要約及同意徵求,合計7.877億美元,最低接受金額為存續本金的85%。

2022年,置換後的新券發行,即今天的Notes A與Notes B,票息9.5%。

2023年9月,公司再就這兩筆債券發起同意徵求,方案包括到期日延長4.5年、增加本金分期支付條款、提高票面利率、每年至少現金付息1.0%。展期後的到期日,就是2028年3月29日。

2026年11月,第三輪動作不再是展期,而是一次性回購註銷其中一半。

前兩輪用時間換空間,這一輪用資產換註銷。路徑變化本身,說明展期能騰出的空間已經用得差不多。

機制上,這次也有明顯不同。境外債重組通常以75%以上持有人加入重組支持協議作為推進條件,本次不設這一門檻:有效投標在公司擬接受規模範圍內按比例獲配,投標超過規模可按比例縮減,投標不足則按實際有效投標接受,未獲交換的債券仍按原條款留存。

門檻降低,方案不必等多數人點頭就能推進,但結果也不再由公司單方面決定。

對持有人來說,固定現金池是一個多投稀釋的結構:池子總額不變,參與投標的債權越多,單位債權分到的現金越少。這會直接影響投標意願與最終投標比例。

還有一項容易忽略的條款,Exchange Claim Amount以未償本金(含截至2026年9月29日依契約有效資本化的PIK利息)及截至該日(不含當日)的應計未付利息為基數;自2026年9月29日起至投票完成或交割日之間的應計未付利息不予支付,由參與交換的持有人豁免。

若按公司力爭的2026年12月31日前交割測算,持有人額外讓渡的利息接近一個季度,這部分不計入前述6.6%。

時間表壓得很緊,公司擬推出交換要約文件,首期投票期約3周,必要時可延長,力爭年底前完成資產及負債交割。

程序上,交易已獲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股東會審議批准、境外債券持有人有效投標並被接受、並完成交割後方可生效。交換要約相關文件尚在編制中,具體安排尚未最終確定。

對榮盛發展而言,這一步能解決什麼、不能解決什麼,界限比較清楚。

能解決的是約一半境外債本金的剛性兌付壓力,債務在上市公司層面消滅,有息負債規模相應下降,2028年3月的到期壓力減半。

不能解決的是另一半,剩餘本金仍按原條款留存,到期日仍是2028年3月29日;信託份額的價值,取決於一個沒有現金流、帶權利限制的捷克項目能否賣出、賣多少、什麼時候賣。

更現實的是代價結構,這次重組要付出約5000萬元以上現金,加上一塊評估值1.82億元的境外資產,換來約33億元債權的註銷。

11月2日的公告只是起點,股東會能否通過、持有人是否願意投標、年底前能否交割,三道關口都過了,方案才算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