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達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就涉及梁馬利女士涉嫌違反禁制令的法律程序及其對本集團財務影響發佈補充公告。該公告提述公司於2026年8月20日發佈的盈利預警公告、8月21日的盈利預警補充公告及中期業績公告,本次公告為上述公告之補充。
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集團法律、專業及顧問費用為2600萬港元,2025年首六個月為1100萬港元,當中包括於中期期間及過往期間就相關法律程序所產生的法律費用。
董事會認為,未經授權之交易及最終裁定在過往及目前對集團產生的影響均不重大,且未曾、亦預期不會對集團的整體財務狀況及業務營運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公告列明兩項依據:其一,集團保持穩健的現金狀況,由2015年起至本公告日期止,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短期銀行存款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其他金融資產保持不少於3億港元;未經授權之交易所涉及金額並不重大,佔集團同期總資產少於1%。其二,未經授權之交易及最終裁定屬非經營事項,並未影響集團的日常業務營運。
公告同時梳理了相關法律程序進程:梁女士曾任新媒體之董事兼行政總裁,以及梁富之主席兼法定代表人;2014年12月發出禁制令後,彼被解除新媒體行政總裁之職務;2016年,新媒體指稱梁女士涉嫌在未獲適當授權下,從梁富的中國工商銀行賬戶提取資金,並隨即對梁女士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梁女士於2019年被解除新媒體董事職務以及梁富主席兼法定代表人職務。
新媒體其後於HCMP 932/2020案件中指控梁女士涉嫌違反禁制令而須承擔藐視法庭的責任,香港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分別於2022年5月及2024年5月裁定新媒體勝訴;終審法院於2026年4月作出暫準訟費命令,裁定梁女士勝訴。
公告稱,於本公告日期,公司仍就釐定最終訟費命令進行法律程序,將繼續密切監察進展,包括於暫準訟費命令發出後進行的正式訟費評定或評估,並將於適當時候作進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