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4日,北京鴻坤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鴻坤偉業”)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志龍、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兼財務負責人陳西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北京鴻坤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2026〕169號),上交所對上述三方予以公開譴責。
鴻坤偉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存續H18鴻坤1、H19鴻坤1等公司債券。作為發行人,公司應當在2026年8月31日前披露2026年中期報告,但其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且截至目前仍未完成披露。
上交所查明,鴻坤偉業最近12個月內曾因未按時披露定期報告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並再次出現同類違規行為,屬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規定的從重情節,違規情形嚴重。
責任人方面,張志龍作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陳西作為時任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兼財務負責人,未勤勉盡責,未能保證發行人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對於本次紀律處分事項,發行人及有關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均回覆無異議。
上述紀律處分將被通報中國證監會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並記入誠信檔案。當事人如不服決定,可於收到決定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向上交所申請複核,複核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報告編制進展為:已完成2022年年度報告的披露;2022年半年度報告會計師已出具初稿,因部分財務數據仍需公司財務負責人溝通確認暫時無法披露,預計於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披露。
2023年度財務報表方面,公司已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但因核算人員編制不齊全,梳理賬務進度較為緩慢。2024年定期報告、2025年定期報告和2026年半年度定期報告將於2023年定期報告定稿後開始推進。
鴻坤偉業表示,本次被公開譴責主要涉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問題,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