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於10月2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6]253號),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海監管局在決定書中指出,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上交所發行的尚在存續期內或到期未兌付的多隻公司債券,未及時且仍未披露2025年年度報告和2026年半年度報告,違反了《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公司債券持續信息披露》和《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中民投表示,收到《決定》後將按照上海監管局的要求積極整改,按規定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增強全員合規意識和風險意識。
中民投稱,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