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據報道,中泰證券研究所原首席策略分析師陳龍,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

2020年4月和7月,陳龍作為中間人,先後為兩個不同操盤團伙介紹公募機構接盤鎖倉新天然氣、臺華新材股票,非法獲利共計110萬元,並向基金經理行賄。

早在2021年9月,陳龍從公司離職前就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主要原因是為操盤團伙介紹公募機構鎖倉並從中非法獲利,當時涉嫌的罪名即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