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表示,對《問詢函》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公司及中介機構進一步完善,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10月8日前回復《問詢函》。
觀點地産網訊:9月17日,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的公告。
據公告披露,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3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于對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報的問詢函》,要求ST海投于6月10日前将相關核實情況書面回復並予以披露。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鑒于《問詢函》涉及的部分事項需要進一步核實和完善,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ST海投分别于6月11日、6月19日、6月26日、7月10日、7月24日、8月7日、8月21日、9月4日披露了《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的公告》。
截至目前,ST海投表示,對《問詢函》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公司及中介機構進一步完善。為保證回復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10月8日前回復《問詢函》。公司後續将積極推進相關回復工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