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日,上海市醫療保障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提升本市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實施,“服務包”和政策內住院分娩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全額支付,有效期至2031年9月30日。

根據通知,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並正常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生育或者流產的,為本通知所稱“職保生育婦女”,其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產科門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持社會保障卡或者醫保電子憑證等醫療保障憑證結算。

職保生育婦女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建立產前檢查記錄檔案後,自建卡之日起至產後42天康復檢查發生的“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包”內的醫療費用,先使用4500元/人的生育醫療費補貼額度,額度用完後,仍由本市生育保險全額支付。

“服務包”以外的醫療費用,由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