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公告,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分眾傳媒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收購成都新潮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

該案是我國廣告業領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的經營者集中案件。

經審查,市場監管總局認為該案對中國境內電梯媒體廣告市場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2024年,分眾傳媒在中國境內電梯媒體廣告市場的市場份額為50%—55%(排名第一),新潮傳媒的市場份額為5%—10%(排名第二),集中後實體的合計市場份額為55%—60%。分眾傳媒是國內電梯媒體廣告市場的頭部企業,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分眾傳媒、新潮傳媒和集中後實體作出六項限制性承諾:繼續履行現有客戶合同及其所有商業條款;繼續保持對客戶的服務水平;集中後實體各城市的年度實際成交價不得超過生效日前二十四個月的分眾傳媒和新潮傳媒各自的對應城市實際成交價;以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原則繼續提供電梯媒體廣告服務,不得拒絕向客戶提供電梯媒體廣告服務、不得以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方式限制客戶的自由選擇權;放棄已訂立、生效的獨家條款相關權利,對於新籤或續簽點位,不得達成獨家條款和自動續約條款;應進一步完善反壟斷合規制度,建立健全反壟斷合規管理體系。

新潮傳媒100%股權預估值為83億元。新潮傳媒已在全國超200個城市有70萬部電梯智能屏。本次交易中,分眾傳媒收購新潮傳媒90.02%股權的交易總對價為77.94億元。分眾傳媒表示,公司將依法合規推進本次交易,重點圍繞價格穩定、公平服務等展開,在釋放行業整合效率的同時,持續保障廣告主、點位資源持有方及其他市場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