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華光新材公告,公司及董事長金李梅、董祕胡嶺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浙江證監局指出,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累計金額超出董事會審議額度130.65萬元。

此外,公司部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會議記錄未載明獨立董事意見,定期報告披露前未進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和報送。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金李梅、胡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