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瑞華泰公告,近日收到深圳證監局決定,公司被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公告顯示,監管措施涉及兩項原因: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並及時披露,以及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減值計提不審慎。
同時,宋樹清、湯昌丹、黃澤華、馮玉良分別被深圳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司及相關人員應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10月16日,瑞華泰公告近日收到深圳證監局決定,因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並及時披露、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減值計提不審慎,公司被責令改正,宋樹清、湯昌丹、黃澤華、馮玉良4人被出具警示函,須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觀點網訊:10月16日,瑞華泰公告,近日收到深圳證監局決定,公司被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公告顯示,監管措施涉及兩項原因: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並及時披露,以及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減值計提不審慎。
同時,宋樹清、湯昌丹、黃澤華、馮玉良分別被深圳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司及相關人員應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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