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9日,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高標準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努力把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成為引領我國新時代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等4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圍繞推動貨物貿易優化升級、促進服務貿易自由便利、創新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等三方面提出16項措施。貨物貿易方面,聚焦汽車、石化新材料等重點產業,提出優化保稅監管、保稅交割、研發測試等支持舉措,加強貿易與產業融合發展,助力產業鏈強鏈補鏈延鏈。服務貿易方面,在醫療、保險、職業資格認可等服務業領域進一步擴大自主開放,提升外籍人員入境、執業便利化水平,推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等主導產業創新發展。貿易新業態新模式方面,探索拓展保稅維修、再製造等新業態,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與香港全面深化合作,提升與粵港澳大灣區的協同發展水平,激發貿易發展新動能。

《通知》強調,有關部門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統籌發展和安全,全力支持、指導和幫助海南省落實好各項政策,促進外貿提質增效。海南省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細化任務分解,抓好落地實施;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全流程監管,切實做好風險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線。

商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關於進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商自貿發〔2026〕187號)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能源局、國家移民局、中國民航局、國家外匯局,海南省委深改辦、省委人才發展局,海南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海口海關、海南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海南金融監管局、中國證監會海南監管局、海口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民航海南監管局、國家外匯局海南省分局:

為高標準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努力把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成為引領我國新時代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現就進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動貨物貿易優化升級

1.對自境外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的保稅監管場所內獨立保稅倉儲設施並用於復出口的航空煤油,按照國際標準進行檢驗。

2.支持在洋浦經濟開發區內對存儲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石腦油的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進行整合,創新實施“兩類庫容、總量核准、分類調劑、動態使用”的監管模式。

3.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汽車研發測試用故障關鍵零部件進口試點。

4.在液化天然氣(LNG)期貨上市後,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LNG期貨交割庫相關業務,允許LNG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採取能量計量。

5.允許境外企業使用海南自由貿易港LNG接收站保稅設施。

6.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穩妥有序開展新型易貨貿易,鼓勵以人民幣計價。

二、促進服務貿易自由便利

7.在境外取得合法行醫權的外籍醫師,應邀、應聘或申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從事臨牀診斷、治療業務等活動,執業許可有效期最長可為三年。期滿需要延期的,可按規定辦理展期。

8.將外國機構合作主辦涉外經濟技術展的行政許可委託海南省商務廳實施並開展有效監管,冠名“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除外。海南省將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規定專門的配套監管措施,相關內容與《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定的相關程序辦理。

9.優化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服務,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內外貿企業投保內貿險,加大內外貿一體化承保支持力度。

10.聚焦國際運輸、保稅維修等領域,在風險可控前提下豐富保險產品,創新服務貿易承保模式,優化承保理賠服務。

11.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動態完善認可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支持具有境外職業資格的外籍人才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拓展境外職業資格認可渠道。

12.進一步提升外籍人員入境海南自由貿易港便利化水平,實行更加便利的工作許可和停居留政策。

三、創新貿易新業態新模式

13.加快推進離岸貿易發展,加強部門間離岸貿易數據信息合作共享,強化數據和信息服務。

14.允許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行保稅再製造生產的產品出區進入國內自由貿易試驗區,並照章徵收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相關再製造產品應符合國家對同等新品的全部適用技術要求和再製造產品有關規定,並在顯著位置標註“再製造產品”。加快推廣機電產品再製造先進工藝技術,推動保稅再製造技術水平提升。

15.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適時拓展“兩頭在外”保稅維修目錄。國家允許實施的“兩頭在外”保稅維修產品目錄內的項目,由海南省自行組織綜合評估,承擔主體責任。評估合格的可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開展相關業務。

16.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與香港深化經貿往來和產業合作,探索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完善以經貿投資為重點的合作機制,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與粵港澳大灣區的協同發展水平。

各有關單位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統籌發展和安全,認真組織落實好各項政策,全力支持、指導和幫助海南省開展各項工作,推動貿易創新發展,促進外貿提質增效,高標準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海南省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細化任務分解,抓好落地實施;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全流程監管,切實做好風險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