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後法律進一步明确,並且落實了那些停車位不應該出售的規定,該有多少開發商不适應?買房送車位這種話,開發商還要說下去嗎?
原來,小區的車位開發商是沒有權力賣給業主的,車位本來就應該免費!南京鼓樓區法院的一直判決這是要改寫中國房地産歷史麼?
當然,這一判決沒能執行下去,但同時也牽出了另外一個話題:小區里面究竟應該有多少停車位歸全體業主共有,而無需支付費用?
自從有了商品房,便有了車位買賣,敢情,這麼多年,我們住在自家小區交的很多停車費都是不應該的支出!
只能說,沒文化,真可怕。不懂法律,自然會被坑,而且還被坑得不知不覺。全國的小區停車位都在賣,沒人管過,也沒人問過,一切都是看似合情合理合法地存在着。要不是南京的一次審判,恐怕沒有誰會去想車位是不是應該花錢買的問題,而是大家集體失聲,然後破财。
都說存在即是合理,卻沒有一個人問過是否合法,就這麼正大光明地收了這麼多年賣車位的錢,如果其中很多錢原本不該收的話,全國的開發商都該樂瘋了。
如果今後法律進一步明确,並且落實了那些停車位不應該出售的規定,該有多少開發商不适應?買房送車位這種話,開發商還要說下去嗎?
買房的時候如果看到還要贈送車位的宣傳,會不會覺得撿了個大便宜?答案是肯定的。動辄六位數的價位都夠買一輛車了,甚至可能比很多業主的車都貴,應該有很多人是因為錢不夠選擇租車位的吧?現在,知道了小區里的很多車位原本你就應該免費使用,是不是恨瘋了?以後再看到買房送車位的宣傳,還會那麼激動麼?
所以,今後是不是可以考慮早點買車,或者幹脆多買一輛?不過,法律規定也說了,每個小區的車位配比是有最低限額的,開發商修建的車位達到了這個限額,而同時又不夠用的情況一旦出現了,也還是蠻尴尬的。
撰文:九哥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