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推動普惠養老服務提質擴面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明確,完全市場型養老機構包括除兜底保障型和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外的其他養老機構。完全市場型養老機構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機構根據實際成本、質量情況、市場供需等因素合理確定,鼓勵優質優價,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需求。
在分類管理方面,指導意見要求省級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統籌推進養老機構分類改革,清晰劃定各類機構範圍,制定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的具體認定辦法。地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認定具體工作。
指導意見要求加大對普惠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場地供給等支持力度,推動將閒置公共服務設施改建為養老服務設施,以公建公營、公建民營等方式擴大普惠養老服務。
對兜底保障型養老機構,指導意見要求指導其積極向社會開放空餘牀位,提供普惠服務,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和績效激勵制度。
指導意見同時鼓勵完全市場型養老機構提供普惠服務,並結合地方實際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在國有經濟佈局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加強國有經濟在養老服務領域佈局,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新設立舉辦的養老機構應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