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發改委等三部門發佈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推動普惠養老服務提質擴面的指導意見,對養老機構實行分類定價管理。
根據指導意見,兜底保障型養老機構是指完全或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羣體的公辦養老機構。
兜底保障型養老機構基本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其中收住社會老年人(兜底保障對象以外的老年人)的收費標準可參照同等質量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執行或單獨制定,收入按照有關規定管理;非基本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確有必要的,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可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兜底保障型養老機構對選擇集中供養的特困老年人實行免費收住政策,有關部門對自願入住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羣體按規定給予相關補助。
完全市場型養老機構包括除兜底保障型和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外的其他養老機構。完全市場型養老機構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機構根據實際成本、質量情況、市場供需等因素合理確定,鼓勵優質優價,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需求。
在分類認定方面,省級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統籌推進養老機構分類改革,清晰劃定各類機構範圍,制定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的具體認定辦法;地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認定具體工作。
指導意見提出,加大對普惠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場地供給等支持力度,推動將閒置公共服務設施改建為養老服務設施,以公建公營、公建民營等方式擴大普惠養老服務;指導兜底保障型養老機構積極向社會開放空餘牀位,提供普惠服務,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和績效激勵制度;鼓勵完全市場型養老機構提供普惠服務,並結合地方實際給予相應政策支持。加強國有經濟在養老服務領域佈局,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新設立舉辦的養老機構應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
